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苏州普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新型水处理膜研发生产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苏州普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新型水处理膜研发生产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苏州普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9日-2024年3月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3812770684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NW0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