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张家港艾奈斯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公示如下:
公众对本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有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可向建设单位致函、致电。
验收报告公示时间:2025年3月12日-2025年4月10日。
建设单位:张家港艾奈斯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张家港艾奈斯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位于张家港保税区进口汽车物流园内中华路西侧、晨港路南侧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宁振芳
联系电话:15895572642
附件1 张家港艾奈斯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2张家港艾奈斯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重新报批)环保验收意见及签到表.pdf
附件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