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6日,由我司会同南京大学共同起草的《工业企业全过程环境管理指南》(DB32/T4342-2022)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正式发布。
该标准是《江苏省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2年)》(苏政办发〔2019〕26号)中六类生态环境标准项目100项的其中一项,2019年4月获得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立项。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得到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亲自开展工作部署,多次组织召开标准内容的调研、讨论会议,于2020年6月发布试行稿试点工作通知(苏环办[2020]199号文),鼓励全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通知得到苏州工业园区、常熟、镇江、南京等多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企业的积极响应,尤其常熟地区率先在全域开展全过程环境管理创建试点工作,企业根据该指南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环境管理现状,通过自查自评、整改提升等关键步骤逐步改善环境管理水平,全域数百家企业环境管理绩效得到显著提升。
本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我省环境管理现状,通过调研分析不同地区和企业在环境管理实际工作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结合苏州工业园区、常熟、镇江、南京等地开展的试点应用实践,形成一套从企业“组织管理、生产经营管理、外部管理”三个层面出发的相对系统、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企业全过程环境管理要求,规范企业环境管理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为主、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架构,对工业企业规范内部环境管理行为具有指导性作用。